公司交社保是按照个人的基本工资缴费,还是综合薪资缴费的,如果没有满额缴费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?
社保缴费工资分2种情况:
第一种:
如果你是员工新入职,头一次参加社保,那么公司给你新参保的时候,给你填写的社保缴费工资是你劳动合同书上写的月工资。
第二种:
如果你老员工,在每年的5月和6月我们社保局会让各单位申报社保缴费工资,各用人单位要替职工们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。
这个社保缴费工资不等同于职工月工资,而是职工月工资外加奖金、津贴、各种补贴、加班加点费等等的全部收入。
所以说:虽说申报缴费工资是单位的事,但是个人可要细心核对自己的缴费基数。因为社保缴费工资的高低,可关系着参保人所享受的社保待遇。
如果用人单位只按职工的月工资申报,不计算其他额外收入的话,属于瞒报、漏报,影响职工合法权益。
如果没有足额申报你的社保工资,员工该怎么办?
1、对劳动者而言,缴纳社保的基数比实际工资少,相当于用人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变少,劳动者可以去社保局投诉,社保局会责令用人单位补足。劳动者也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2、对用人单位而言,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违反劳动法律,会面临行政处罚。
法律依据:
劳动合同法: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社会保险法: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,并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不缴纳的,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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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险一金是按照底薪比例缴纳还是每个月实际领取工资比例缴纳?
谢邀。
作为一个在HRBP岗位做过5年的过来人,来看下这个问题:
首先,按理论上讲公司的确是该按照工资的基数缴纳社保公积金的,但是很多公司目前为了省钱,都是不按照理论的基数缴纳的。
其次,这个缴纳的基数,每个公司都是不一样的,一半大公司,比如外企、国企、央企的话,通常缴纳的基数比较高,我记得我有个上海工作的朋友,在一家军工行业的央企工作,他们的社保缴纳基数非常高,20%,且是工资全额的基数,并且每年享受的六险两金,这福利待遇,真是羡煞旁人,反正我是羡慕来的。
而我自己之前在一家500强,国内实业做的排前公司的,我们公司的缴纳基数是公司总额的70%为基数,缴纳的比例是12%。公积金的基数工资全额,缴纳的比例是,个人和公司各10%。
我同学在一家小企业上班,缴纳的基数和比例就是很少的,我记得她跟我说是按照最低得缴纳标准和缴纳比例,公积金的基数是200,缴纳的比例是5%;社保得话就是基数2200,具体基数,当时没有说很清楚,只说最低的,不过我自己查了下,五险在深圳的缴纳比例是怎么的,可以供参考下:
2019-2020年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
养老保险
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14%,个人缴8%;
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3%,个人缴8%。
失业保险
公司缴0.7%,个人缴0.3%;
工伤保险
公司缴根据行业,个人不缴;
生育保险
公司缴0.45%,个人不缴;
医疗保险
一档公司缴6.2%,个人缴2%;
二档公司缴0.6%,个人缴0.2%;
三档公司缴0.45%,个人缴0.1%。
算法如图:
所以,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和比例是没有固定,还是得看老板,公司政策,以及公司的盈利程度哦。
希望可以帮到你哦,如果对你有帮助,记得点个赞。
公司交社保是按照个人的基本工资缴费,还是综合薪资缴费的,如果没有满额缴费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?
职工社保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给我们缴纳的一种保障,法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但是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“社保费用缴纳标准,即按最低参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”,这种做法可行吗?
小刘每月工资分成基础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几部分,因绩效考核每个月的实际收入变化较大。为了确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,公司与小刘约定以基础工资的标准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。
这种做法是无效的,以约定缴费基数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,违反了按工资总额及职工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的规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用人单位有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,按比例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。足额包括缴费年限足、缴费险种足、缴费人数足、缴费数额足。
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,国家有明确规定,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,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。
当职工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%的,应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%作为缴费基数,当职工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%的,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%作为缴费基数。
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“按社会保险规定最低参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”的约定,该约定变更了社保费用缴纳标准,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,是无效条款。
按规定缴纳社保是我们的义务,特别是在一个看病难、就业难、人口老龄化的社会,社保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,朋友们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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